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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医生来说,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优先于其配偶的知情权一辩稿(2个版本)【未来可期】

2024年01月18日1647
辩论

对医生来说,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优先于其配偶的知情权一辩稿.jpg

  谢谢主席,问候在场各位:

  开宗明义,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,是指患者对自身病情不愿他人知悉的权利。本题中配偶知情权是指对配偶对患者是否患有艾滋的知情权利。在三者之间,医生与患者因医患关系建立权利义务关系,患者及患者配偶因婚姻关系建立权利义务关系,而医生与患者配偶并未构建实质的权利义务关系。本题因遵循“对医生来说”这一主体视角展开讨论,而不是简单地对权利大小做出比较。因此我方提出的比较标准是,对于患者的隐私权和配偶的知情权,医生更应该为哪项权利承担主要责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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